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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為免電信詐欺犯接返回台卻下機放人,法務部今天表示,將請檢警加強蒐證並聲請拘票,確保一下飛機就可拘提嫌疑人。 涉及馬來西亞詐騙案的20名台籍嫌疑人4月接返回台,卻因罪證已交中國大陸,欠缺具體事證,警方只好放人返家,引發爭議。事後,檢方取得證據向法院聲押其中18人獲准。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今天邀集陸委會、海基會、台中地檢署、桃園地檢署與刑事局等單位開會研商,確立幾項原則。 首先,刑事局報請檢察機關偵辦這類案件,應加強蒐集事證交由檢察官,確保在嫌疑人上機前可聲請拘票,如此一來,當他們回台一下飛機就可拘提。 第二,刑事局、台中地檢署、桃園地檢署、台高檢,跨境電信詐騙督導小組建議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陸方先溝通兩岸共同偵辦這類案件的範圍,及以我方人員赴陸共同偵辦模式,再組團出發,以免浪費人力物力。 第三,立案案件請相關檢察機關儘速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書,載明調查取證、請求接返等事項,透過法務部窗口遞交給陸方。第四,要求各檢察署對偵辦中跨境電信詐騙案件,清查人流金流,以利追贓。 法務部表示,肯亞案由桃園地檢署偵辦;馬來西亞案則由台中與桃園地檢署偵辦;烏干達案嫌疑人則散布在各地,由台高檢再協調。 至於何時組團赴中國大陸,法務部表示,將持續與陸方協商安排,最快本週組團出發。10505034DDDC080FED0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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